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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 2024-12-25 09: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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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鑫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家电16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对中山市鑫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家电16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验收报告进行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验收概况
1. 项目名称:中山市鑫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年产家电160万件新建项目(一期);
2. 建设单位:中山市鑫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3. 验收服务单位:中山市东江信息咨询服部;
4. 验收生产概况:中山市鑫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选址位于中山市三角镇新华路12号b栋4楼之二(项目中心位置:东经113°26′15.404″,北纬22°40′10.840″)。中山市鑫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家电制造。项目一期总投资1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125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250平方米,一期年产电水杯16万件、电煮锅28万件、养生壶10万件、泡面桶15万件、其他家电45万件。
二、建设单位验收污染防治措施简述
1.水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道排入中山市三角镇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处理。
②生产废水:主要为水喷淋废水、水帘柜废水,经收集后定期委托给有废水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
2. 大气污染物及治理措施:
①自动喷漆废气和补漆废气:设置密闭负压车间收集,经水帘柜预处理,经水喷淋(自带除湿雾) 高效过滤器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0m排气筒排放。
②烘干及固化、天然气燃烧废气:经设备管道直连 进出口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一并经水喷淋(自带除湿雾)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根30m高排气筒进行有组织排放。
3.噪声污染及治理措施:
①选用低噪设备,从源头控制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隔震橡胶来降低噪声。
②生产车间的门窗选用隔声性能好的铝合金或双层门窗结构,日常生产关闭管理。
③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禁止夜间生产,避免多台高噪声设备同时运行。
4.固体废物及治理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②一般固体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布袋、废金刚砂)交由具有一般固废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③危险废物(饱和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手套、废水性漆桶、废滤芯和漆渣、水喷淋沉渣)收集后交由具有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理。
三、公众反馈注意事项
1. 公众提出意见的期限: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自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1月22日
2. 公众反馈意见的主要方式:对于本项目的建设,如公众在环境保护方面有任何意见或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向以下单位的联系人提出意见:
建设单位:中山市鑫希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小姐
电话:15338205302
邮箱:15338205302@163.com
四、其他情况说明
本公告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至2025年0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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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5日